目前,成都办理《养犬登记证》60余万张,随着数量增多,矛盾也不断增多,5月27日,最新修改的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审议通过,《条例》要求,公安机关负责犬只登记,限养区内每户只能养1只,繁殖幼犬在出生后3个月内,需找到新主人,或送交收容留检场所。目前禁养犬包括罗威纳犬、杜宾犬、秋田犬等35种犬只和身高大于65厘米的大型犬。条例生效前限养区内已经合法登记的犬只,可继续饲养。记者 柴枫桔 杨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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